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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9月工资个税,有变化!
  • 作者:每日财税资讯   加入时间:2019/9/27 16:43:20   浏览次数:79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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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9月工资个税,有变化!

     

     

     

    9月份的工资到手,意识到2019年已过四分之三,照例要瞄一下数字。一看发现问题,个税比上几个月扣的多了,难道是财务算错了?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执行半年来,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群体,每月工资没啥变化,但是月度纳税却出现了“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现象。

     

    “每个月工资都差不多,为什么这个月扣除的个税比上个月多了?” 

     

    税务部门给出正确答案:这并不代表税负增加,今年对工资、薪金新采用的累计预扣法了解一下。

     

    收入越高 越早遇到“税率跳档”

     

    “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方式发生了变化。今年11日实施的新个税法,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方式,从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了累计预扣法,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达到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月度纳税也随之增加。”——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

     

    名词解释:

     

    【税率跳档】目前在我国,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扣减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按所对应的税率级次分别计税,这就是所谓的“税率跳档”。

     

    举个例子:

     

    假设纳税人税小航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万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下,1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适用3%税率,以此类推,6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仍按照3%计算,所以1-6月每月应预缴个税180元。

     

    而到了7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了4.2万元,其中超过3.6万元的部分,适用税率“跳档”到10%,所以7月份应预缴个税600元,比之前几个月多了420元。

     

    再举个例子:

     

    纳税人航小信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5万元,也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月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元,适用3%税率,1-4月每月预缴个税270元。

     

    到了5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比税小航早2个月超过3.6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的第二级,预扣率为10%,他的预缴个税变为900元。

     

    原来,应纳税所得额高的人,更早遇到税率跳档,而且下半年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万元、30万元等临界点时,税率跳档还会继续。 

     

    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最多会产生6次跳级,每月预扣的个税会有所不同。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步

     

     1.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对居民个人,按照其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公式: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上述公式中,当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

     

    2.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根据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查找适用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据此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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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总额不变,前几月先享低扣率

     

    1.201911日起,全面实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2.累计预扣法下,纳税人每月预扣预缴税款都是以全年累计工资、薪金所得为基础来计算的。即使每个月收入是均等的,但是由于累计收入逐月增加,有可能会出现适用税率上升,即税率跳档,导致预扣税款前低后高的现象。

     

     3.从全年来看,由于新税法采用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累计预扣法不会增加全年税额,也不会影响减税红利的享受。相反的,这种办法可以减少对纳税人全年中前期的税金占用,降低纳税人的资金成本,相当于给纳税人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

     

                                    (摘自:每日财税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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