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方物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为吸取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及《关于开展四川省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川物协〔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求,8月28日上午,由公司总经理徐锋亲自率队,安全管理部部长傅翔、安全员史进以及公司消防干事岳志冯一同对各作业现场、车间及办公室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活动,公司非常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成立了检查小组,要求各单位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结合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检查表,组织对所属区域消防安全设施、电气设备、线路、易燃物品摆放、危险火源及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等分别按照个人自查自纠、部门复查整改、公司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统一组织并形成文件报主管部门备案。检查中,检查小组先后到公路运输部、铁路运输部、储运部、汽车维修中心、大件运输部以及板仓办公大楼,采取实地查看、个别提问、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验收,针对相关单位物资摆、堆放、灭火器配置不规范、占用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及时与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检查交流,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掌握了当前公司消防安全状况,为促进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岳志冯/文
史进/摄)

▲检查办公场所

▲检查消防栓及测试水压